《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正式发布

日期:2018-08-03 11:12

2018年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审核、管理以及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要求等进行规范。

按照《管理规范》,测试车辆应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充分的实车测试,由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14项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检测验证、确认其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方可申请进行自动驾驶道路测试。

为配合和支撑《管理规范》所列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的规范开展,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和骨干企业,积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行业研究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编制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以下简称《测试规程》),提出各检测项目对应测试场景、测试规程及通过条件。

我们推荐各省市级地方政府、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时参照本《测试规程》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测试;希望本《测试规程》的编制和发布,为各省市级地方政府提供统一的测试场景、测试规程及通过条件参考,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验证提供有益借鉴。

附件1: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

附件2: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编制说明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