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动化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1-01-11 13:46

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各省级自动化学会、会员单位

根据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文件精神,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2021年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已经启动中国自动化学会负责推选本领域的院士候选人。为做好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自动化学会组织的经中国科协推荐(提名)。

2.中国自动化学会所属分支机构省级自动化学会和会员单位具有推选资格。 

3.中国自动化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中国自动化学会和所在省级科协推选(省级科协仅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推选名额

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各省级自动化学会、会员单位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中国自动化学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中国自动化学会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四)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推选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中国自动化学会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机构。中国自动化学会按照要求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和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中国自动化学会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三)推选人选。中国自动化学会面向本行业领域发布推选信息,通过学会各分支机构、省级自动化学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推选。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四)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组织评审。由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

(六)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评审后,在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中国自动化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报送结果。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3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2份。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7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2份。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二)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材料,逾期无效。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三)以上报送材料用于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评审,待评审结果出来后,通过评审的被推选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按中国科协要求报送材料至中国自动化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caa@ia.ac.cn

电话:010-82544542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附件:同行评议表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21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