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24 09:50

学会各理事单位、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在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中国自动化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领域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候选人必须是中国自动化学会会员。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请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最终,学会将组织遴选工作,从中选拔推荐2名中国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报送至中国科协。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21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国自动化学会邮箱,邮件标题为:申报奖项+候选对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4542   18612978590

 

附件: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