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科幻活动组织实施等3个申报评审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08-12 15:42

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级自动化学会、理事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科协2018年科普工作要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要求,中国自动化学会组织实施科幻活动组织实施等3个申报评审项目,重点做好科普科幻创作和科普产业等工作。相关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科幻工作,在科技、科幻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科幻机构有广泛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科幻活动组织实施(项目编号:tdssqmkxszxd2018-14)

项目内容:面向高校学生、中小学生开展科幻讲座、科幻竞赛、科幻推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青少年群体中激发科幻热情、传播科幻理念、培育科幻兴趣、挖掘科幻创意,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形成活动成效报告,或者是利于复制的经验和可以传播的成果,对相关报告、经验、成果,授权中国科协可以进行非商业化的传播。

经费额度:遴选12家单位,每家单位5万元,小计60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普科幻工作,具备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

(二)科学界与影视界融合发展系列论坛(项目编号:tdssqmkxszxd2018-15)

项目内容:汇聚科学界和影视界人士,围绕影视作品中的科学问题和影视作品科学性的审核机制等问题,组织开展科学界与影视圈融合发展系列论坛(不少于4次),开展对话和探讨,促成科学家成为影视节目的科学顾问,形成《中国科学与电影融合典型案例》与对未来科学与影视融合发展的分析报告和实施建议。

经费额度:12万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学界和影视界工作,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组织开展相关论坛的组织协调、管理经验和举办相关或相似活动的经验。

(三)科普产品和服务在线展示和在线交易平台预研究(项目编号:tdssqmkxszxd2018-16)

项目内容:了解掌握科普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对于建设科普产品和服务在线展示和在线交易平台进行前期研究,研究分析科普产品和服务在线展示和在线交易平台的建设可行性和建设路径建议,形成《科普产品和服务在线展示和在线交易平台建设预研报告》。

申报要求:项目支持单位熟悉科普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等相关情况,有组织相似研究经验。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最终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电子版发送到学会邮箱。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必须于2018年内启动并完成。

2.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检查或验收情况不好、检查或验收后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惩罚措施,并对结果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人:张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454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

电子信箱:caa@ia.ac.cn

附件:

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