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30 13:55

2015年04月29日

科协普函综字〔2015〕2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国家减灾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5〕1号)。中国科协是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是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落实“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方案。动员组织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
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科普活动站,以及地、县级科协和基层
科普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二、突出主题,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这一主题,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组织做好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通过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充分发挥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科普活动站的科普教育作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并于5月20日前将防灾减灾科普工作总结(电子版)报至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吴小林 张 默
电 话:010-68571887
传 真:010-68571886
E-mail:kpbzhc@cast.org.cn
 

  附件: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5年4月28日